– 关于印尼港口免堆期及免柜期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在货物到港印尼后,海关官员会书面通知收货人立即清关提货。货柜使用期限各个船公司的规定不尽相同,由船公司内部规定所决定。一般而言货柜免费使用期限为货物到港后7至10天内。在这期限内,必须清柜并将空柜还返;如果超期使用,船公司将额外收费用或罚金。

关于印尼港口的免堆期的规定,首先需了解几个相关概念

1.BTD:指的是“无主货物”(Goods are Declared Uncontrolled),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a.货物堆放在港口区域内的临时堆场(TPP),30天内未提走

b.在免堆许可无效/吊销后仍堆放在临时堆场,30天内未提走

c.货物在港口区域外的临时堆场,堆放超过60天未提走

d.通过邮寄的货物,收货方拒收且无法退回发货方,或收货方退货或无法派送到收货方,且发货方在收到邮局通知后30天内未予以处理

以上四种情况下的货物都属于BTD即“无主货物”。

2.BDN:指的是官方监控货物(Goods are controlled by the State),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 滞留在海关区域且无人认领的货物或运输工具

(2)海关限制的货物或运输工具

(3)当地海关禁止或限制进口的货物

被指定为BTD或BDN的货物将在海关记录存档。被记录后的BTD或BDN货物将继续保留在临时堆场或租借的仓库中。海关官员会书面通知买方立即履行清关义务,BTD货物期限60天,BDN货物期限30天。

印尼港口免堆期为10天至21天,根据雇主与船公司的协议而定。一般情况下,因某些客观因素,如配送需耗费时间较长,或者收货人地点较远,再或者货物需通过海关检验且预计耗时较长等,可申请更长的免堆期。

–  印尼清关所需的单证

出口至印尼,出口企业一定要准备好以下单证,包括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如检验检疫证书、FORM-E(产地证),根据海关编码规定的特定货物所需的规格文件等。

– 申请进口许可证及进口额度

进口许可证:

政府要求进出口许可证以及额度。买方必须获得进口许可证API才可在印尼进行进出口贸易。进口许可证API的申请主体必须是公司,个人无法获得。

进口额度:

不同类别的货物对于进口额度的规定不同,不同货物的进口额度规定具体可查询当地海关官网或者要求买方查询并告知出口企业。

另外,不论是买方还是出口企业都需要关注海关编码,以及印尼海限制进口的产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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