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银行(BI)和中国人民银行(PBC)此前曾宣布,从 2021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开始,两国之间的交易可以直接使用印尼盾或人民币。这是因为两国央行已正式开始实施以本币或本币结算(LCS)的双边交易结算合作。 GPEI 总主席 Benny Soetrisno 解释说,LCS 在双边贸易中的使用支持了进出口的便利性。因为,不再需要转换成美元。

该合作框架是根据 BI 行长 Perry Warjio 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商定并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制定的。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除中国外,目前 BI 还与其他几个伙伴国家(即日本、马来西亚和泰国)建立了 LCS 合作框架。

本尼表示,虽然印尼与中国的贸易由来已久,但两国企业家之间使用当地货币的情况从未发生过。在 BI 和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启动 LCS 设施服务之前,由于实施银行尚未准备好,两国企业家之间的贸易仍在使用美元。

“还没有人使用 (LCS),因为实施银行也必须做好准备,”本尼说。

根据 BI 新闻稿,被指定在印度尼西亚实施印尼盾人民币 LCS 的银行是:

PT。亚洲中央银行,Tbk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PT。中国银行 印度尼西亚 建设银行, Tbk
PT。印尼达纳蒙银行,Tbk
PT。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银行
PT。曼迪里银行(Persero),Tbk
PT。印尼马来亚银行,Tbk
PT。印度尼西亚国家银行(Persero),Tbk
PT。华侨银行 NISP, Tbk
PT。 Permata 银行,Tbk
PT。印尼人民银行(Persero),Tbk
PT。印尼大华银行
被指定在中国实施印尼盾人民币 LCS 的银行是: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宁波银行
曼迪利银行上海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马来亚银行上海分行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