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部(Kemendag)强调,只出口海沉积物,不出口海沙。这是根据适用法规进行的。

贸易部对外贸易总监伊西·卡里姆(Isy Karim)表示,根据贸易部(Permendag)的规定,允许出口的是海洋沉积物,而不是海沙。

“别忘了,这不是海沙。这是会扰乱航运的沉积物。所以这是政府规定,对吧?”伊西说

伊西表示,在出口这些沉积物时,他的政党参考了海事和渔业部关于不能出口的海砂中矿物质含量限制的规定。

沉淀结果必须先经过调查以确定其中的矿物质含量。如果矿物质含量超过限制,则沉积物不能出口。

“有九种海洋矿物质不得超标。如果超标,那么这种产品(沉积物)就不能出口,”他说

因此伊西表示,公众无需担心任何重新开放海泥出口水龙头的单独意图。

“是的,你不应该担心。是的,挑战将需要严密的监控,”伊西说。

与此同时,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开放海洋沉积物天然沙出口的规定。

这些规则包含在贸易法规部 (Permendag) 第 20/2024 号中,涉及贸易法规部第二修正案。关于禁止出口货物的第 22/2023 号法令以及关于《关于出口政策和法规的贸易部长条例第 23/2023 号》第二修正案的贸易部长条例第 21/2024 号。本规定于2024年8月29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施行。

可以出口的海砂类型为来自海上清理沉淀物的天然砂,粒度为0.25毫米≤D50≤2.0毫米;贝壳/CaCO3的百分比≤15%; Au(金)≤0.50 ppm; Ag(银)≤0.05 ppm;铂、钯、铑、钌、铱、锇≤ 0.05 ppm;二氧化硅(SiO2)≤95%;锡(Sn)≤50ppm;镍(Ni)≤35ppm;稀土金属总量≤ 100 ppm。

同时,如贸易部长第 21/2024 号法规所述,必须满足许多规定才能出口海沙。这些条件被指定为注册出口商 (ET)、具有出口批准 (PE) 和检验报告 (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