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部发布了 2021 年第 58 号贸易部长关于印度尼西亚原产地规则和印度尼西亚原产地货物在印度尼西亚签发原产地声明的规定——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贸易监管部长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生效,同时实施印度尼西亚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之间的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IE-CEPA)。包括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在内的自由贸易协会(EFTA),”贸易部长穆罕默德卢特菲周五在雅加达收到的一份声明中说。headtopics.com
他继续说,随着 Permendag 的实施,预计在 CEPA 框架内,从印度尼西亚到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的货物的顺畅流动和签发原产地声明(DAB)的有效性将提高。 EFTA 国家,”他说。
“该协议将提供好处,例如增加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包括劳动力、商品和海关流动的便利化、投资促进的机会、印度尼西亚人力资源的发展以及印度尼西亚的经济合作计划。希望这些好处将有助于印度尼西亚向发达经济体转型,”他说。
2021 年 1 月至 8 月期间,印度尼西亚对 EFTA 国家的非石油和天然气贸易顺差为 6.098 亿美元,其中印度尼西亚对 EFTA 的出口达到 11.1 亿美元,印度尼西亚从 EFTA 的进口达到 5.045 亿美元。美元。 headtopic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