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贸易组织 (WTO) 的新意图,出现了对数字商品进口征收进口关税的可能性。 2024 年 3 月 2 日通过的部长令引发了有关数字产品进口关税的讨论。该部长决定再次启动了电子商务工作计划。其中的讨论涉及数字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文件最后指出,对电子传输不征收关税的做法将于2026年结束。电子传输已不征收关税已有20多年了。 1998年,《全球电子商务日内瓦部长级宣言》首次提到了关税问题。《电子商务工作计划》的制定是为了识别当时正在发展的国际电子商务问题。
在本声明中,电子传输无需像目前那样缴纳进口税。面对世界贸易和海关的发展,印尼需要关注对数字商品征收进口关税的机会。有几件事需要注意,涉及进口税本身的目的。
电子传输允许一些实物商品以数字方式发送。 Banga(2019)估计,2017 年全球数字商品(可数字化商品)进口额达到 2550 亿美元。这些商品的进口额总计 1,390 亿美元,即 55%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
未来一年,电子数字产品进口增长预计将增加。从2020年的2040亿美元增长到2025年的3650亿美元。确实,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商品的数字化并不能算缓慢。
在法律法规中,印度尼西亚实际上已经适应了对进口数字商品征收的进口关税。每件商品的进口关税金额根据协调制度代码(HS 代码)确定。以电子方式传输的软件和其他数字商品已通过发布 PMK 编号 17/PMK.03/2018 获得 HS 代码 99.01。
HS 代码 99.01 的税率为 0%。 HS编码包括的项目有操作系统软件(Operating Software)、应用软件、包括音频、视频和视听在内的多媒体以及机器系统的支持数据或驱动程序。除了已经提到的之外,其他以电子方式传输的数字商品也可能包含在 HS 编码中。
0%关税意味着实际上没有征收或免除进口关税。这样,尽管印尼对数字商品的关税进行了监管,但其政策仍符合世贸组织协议。
就国家收入而言,进口关税与进口数字商品的数量有关。这些进口货值不小,而且大幅增加。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这一数字从 2020 年的 110 万美元增加到 2021 年的 5,620 万美元。已发现向数字商品的转变,与实物商品的估计进口额之间存在 13.9 亿美元的差异以及数字形式的进口。 2010 年至 2020 年期间(世贸组织,2022)。
